1、一類高層公共建筑,不應小于36T,但當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時,不應小于50T,當建筑高度大于150米時,不應小于100T。
2、多層公共建筑,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8T,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時,不應小于36T。
3、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2T。
4、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層住宅,不應小于6T。
5、工業(yè)建筑室內(nèi)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于或等于25L/S時,不應小于12T,大于25L/S時,不應小于18T。
6、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㎡且小于30000㎡的商店建筑,不應小于36T,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0㎡的商店,不應小于50T,當與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不一致時應取較大值。